一、依據:
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九十七年三月三日師大心測中字第○九七○○九○五五七號函之「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暨國民中學學生寫作測驗」宣導計畫辦理。
二、目的:
落實「九十八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相關命題理念與寫作測驗評分規準說明暨新量尺計分方式使用說明,以提供各縣市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九十八年國中基本學力測驗相關試務主辦學校人員明確的訊息。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
四、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
五、參加人員:
(一)教育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長官代表。
(二)各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機關代表。
(三)承辦九十八年國中基本學力測驗相關試務主辦學校人員代表。
六、研習時間及場地:
日期:九十七年十月七日(星期二)。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大樓二樓視聽教室。(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一二九號)
七、研習內容:
(一)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相關命題理念與寫作測驗評分規準說明。
(二)九十八年國中基測新量尺計分方式使用說明。
八、報名方式:
九十七年九月二十日前將報名表 e-mail 至 yi-jen@bctest.ntnu.edu.tw 帳號。
九、議程:
時間 |
活動內容 |
主講人 |
| 9:00-9:20 |
報到 |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 |
| 9:20-9:30 |
開幕式 |
教育部、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 |
| 9:30-9:50 |
試務資料處理作業 |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 |
| 9:50-10:20 |
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命題理念暨寫作測驗評分規準說明 |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 |
| 10:20-10:30 |
休息、意見交流 |
| 10:30-11:30 |
九十八年國中基測新量尺計分方式使用說明 |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 |
| 11:30-12:00 |
綜合座談 |
教育部、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 |
十、參加本說明會之人員以公假出席,全程參與者核發四小時研習證明。
十一、經費需求:
本研習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暨國民中學學生寫作測驗」宣導計畫項下經費支應。
十二、其他:本研習會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